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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Tan Blog


2023-03-21

聯合國最新氣候報告向全球各地領袖發出最後警告 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避免災難擴大

文:低碳想創坊研究員 李育成

昨晚(3月20日),一眾氣候變化專家聚首瑞士小鎮因特來根,發表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評估報告(AR6)的最終綜合報告 (Synthesis Report)。該報告總結了自2021年8月以來發表的三份小組報告,涵蓋氣候變化原理、氣候影響、適應及脆弱性,以及氣候減緩報告,AR6最重要的是綜合了全球共700位氣候專家的建議,提出了具有雙重意義的政策建議。報告的出版一方面肯定了氣候科學在氣候政策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也向全球政治和商業領袖發出了最後警告。

換言之,解決當前氣候災難的技術和政策方案早已存在並且行之有效。只有加快在全球各地投資可再生能源設施和提高能源效率,加大對氣候適應和復原力的政策和規劃,才有可能避免全球平均氣溫比工業化前上升1.5度。但是,我們的時間已經不多了,行動不能再拖延。
事實上,IPCC主席,韓國的李會晟教授(Hoesung Lee)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AR6報告與AR5報告相比明顯不同之處在於更多篇幅提出了務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並有更多的經濟範式討論和政策建議,不再是單純的科學報告。這是因為氣候變化是由人類活動引起的不爭事實,全球接近一半的人口已經受到其不同影響。

氣候減緩和適應技術成熟 資本市場也不缺乏 只欠領導力和有效策略

越來越多氣候科學的研究方向,從證實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的關係,逐漸轉換到氣候復原力發展範式(Climate Resilient Development)的研究。換言之,我們需要探討在氣候變化的新常態下,經濟發展是否符合1.5度內的低碳發展路徑,以及如何證實氣候行動的成本效益,整合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可行方案。例如,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技術如何可改善空氣質量和人類健康,以及能源電氣化、步行、騎單車和乘搭公共交通如何提高空氣質量,改善健康、提供就業機會。政府和金融業也需要引領我們進行深度減碳,實現公義轉型。

IPCC報告提出了幾個重要的建議。首先,必須在2030年達成碳減半和碳中和,而且須持續大幅投資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在主要行業設立減碳目標。其次,在各行各業做好規劃並實施氣候適應行動,都必然見到成效。報告強調必須優先降低低收入及弱勢社群的氣候風險,加倍投入財務支持實現氣候行動,才可以為社會帶來最大效益。最後,我們需要資金達成氣候減緩和適應的目標。政府可以透過公共財政引導投資者,向他們發出明確的政策信號,投資者、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也可以發揮作用。增加氣候投資對實現全球氣候目標是非常重要。

香港必須加大投資和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

檢視最新版本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我們發現香港在減碳方面仍需追趕國際社會的要求和中央政府的精神。

首先,香港承諾在2035年碳減半,但落後了最少5年。而要達致碳減半和碳中和,我們必須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本地產生的可再生能源在2035年前只能達到7.5%-10%,與鄰近城市的競爭者如東京和首爾的五成目標仍有很大差距。香港必須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目標,並利用現有的上網電價計劃,向市場發出正確的政策信號,吸引更多可再生能源投資,而且政府也應該重新思考如何撇除土地限制,生產更多本地的可再生能源,例如大幅利用水塘裝置太陽能發電。

除了發電,香港的碳排放主要來自建築、運輸和廢物處理,應該像東京和首爾般設定貨真價實的減碳目標,而非只是一些節能指標,以顯示政府節能減碳的決心。

我們亦觀察到香港的氣候適應行動,就像IPCC報告所形容,步履蹣跚兼各自為政。氣候適應行動需要整體規劃的視野。除了去年撥款進行的海平面上升研究,以及恆常的防災工作,對於可能出現更嚴重的氣候災難,包括更強烈的颱風、暴雨和更大幅度的海平面上升等,香港需要加強準備工作。

氣候行動必須貫徹平等、公義和包容原則

而且,近年日益增加的酷熱天氣日數,儘管勞工及福利局打算提升《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但這只是問題冰山一角。包括戶外工作者、劏房戶、長者及長期病患者、傷殘人士及精神病患者在內的弱勢社群,不論是氣候行動藍圖以至最近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對於他們如何應對極端天氣的情況都是需要整體的策略和人力財力支援。

最後,特區政府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著墨於發展綠色金融及相關的生態圈,再加上投資綠色債券,都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我們希望香港可以在發展全球和內地的綠色金融體制有更具體和更長遠的視野和規劃,幫助世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投入更多財政資源減緩和適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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